一、总则
第一条 北京阅读新媒体联盟是依托北京阅读季创立的阅读类新媒体平台,旨在团结阅读类新媒体及知名阅读推广人、阅读推广机构,共同促进北京全民阅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条 阅读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APP、数字阅读网站等。
第三条 联盟是由阅读新媒体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等按照“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自发组织的互利共同体,是围绕电子阅读推广的非赢利性联盟。
第四条 联盟设在首都互联网协会,在北京市网信办、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 联盟接受北京阅读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联盟业务范围
第六条 联盟宗旨
(一)广泛联合北京新媒体阅读业内外,遵循“联合、自律、协调、服务”的方针,面向新媒体阅读领域,构建数字阅读合作平台,加强会员单位的沟通与协作,提高新媒体阅读技术应用水平,共同探讨如何通过新媒体手段推广阅读,服务全民阅读和书香社会建设。
(二)联盟的职责范围
1、围绕阅读新媒体发展,促进联盟会员之间资源共享和互惠互利;
2、积极引导会员单位参与阅读推广,为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争取、运用政府项目资金;
3、搭建会员之间共享信息、培训、交流、合作的平台,协助会员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结构
第七条 联盟由联盟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等部门共同构成。
第八条 联盟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联盟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秘书处工作报告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参加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过到场会员半数以上才能生效。
第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联盟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一条 理事会职责
(一)决定联盟重大工作
(二)决定会员吸纳和退出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联盟会员
第十二条 联盟按照开放合作的原则,由数字阅读相关媒体、企业、机构、院校、联盟、协会、阅读推广人等共同组成,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阅读新媒体推广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
第十三条 申请加入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用户联盟的章程
(二)有加入联盟的意愿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从事阅读新媒体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微博、网站、app等。
第十四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由理事会讨论
(三)由理事会或者理事会授权单位给会员颁发证书。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联盟,并交回会员证明。会员一年内无故不参加联盟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权利义务
(一)联盟会员拥有如下的权利:
1.联盟的组织决定权;
2.参加联盟相关工作、活动等;
3.参加联盟提供的培训服务;
4.享受联盟内相关政策;
5.对联盟运行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6.获得联盟印发的文件。
(二)联盟会员需要履行如下的义务:
1.遵守联盟章程,积极支持并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
2.维护本联盟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3.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4.充分尊重联盟会员间的知识产权;
5.联盟会员要平等、诚实、守信、不得欺诈;
6.积极参与制定联盟的相关规定及联盟章程。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北京阅读新媒体联盟理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