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承办、赛事指导单位和支持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
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网络媒体协会
赛事指导单位: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
支持单位:北京体育大学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08年10月-11月
地点:北京体育大学
三、参加办法:
(一)2008年9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网站正式员工可参加本次比赛(以正式工作合同为准),非本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参加比赛。
(二)参赛的运动员必须到北京网络媒体协会办理注册登记,取得“中国网络媒体足球精英赛运动员参赛证”即有资格参加本次比赛。对2007年已取得“中国网络媒体足球精英赛运动员参赛证”的人员只需进行注册登记。初次办理注册登记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小二寸纸质免冠照片一张、参赛证工本费10元/人。
(三)报名地点为北京网络媒体协会,报名时各单位须出具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单位正式员工2008年9月1日前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遵守比赛纪律书面保证书、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否则,主办方有权拒绝该单位参加比赛。
(四)各单位报名后,参赛人员个人信息将在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各单位如果对参赛球员的资格有异议可以向组委会进行举报。举报单位需以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谁举报谁举证。组委会可要求被举报单位提供参赛队员在本单位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以社保中心稽核部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为准)。举报期限限制在抽签前。
(五)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参赛运动员人数不得少于18名、不得多于22名。
(六)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需交纪律保证金每队2000元。在比赛过程中如果某队由于违规违纪,被处罚的数额超过2000元,不足部分该队必须续交补齐后方可继续比赛,如比赛中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则保证金在全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足协审定的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排列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最后决出冠亚军。
(三)全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0分钟。
(四)比赛开赛前30分钟,各队将主教练签名的上场队员名单和替补队员名单交裁判员,不提交替补队员名单,将视为无替补队员;每场比赛允许替换人数7名,但队员一经替换出,不得在该场比赛中重新上场。
(五)所有参赛队必须准备颜色不同的两套比赛服,守门员服装必须区别于双方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无号、重号者均不得上场比赛。报名时不允许出现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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