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定义有广义狭义之分——也谈“新闻”的定义

 2008-03-27 15:32   

  由《中华新闻报》刊载喻权域同志的《再论“新闻”的定义》一文,引发的关于新闻定义的讨论,使得前写年曾一度沸沸扬扬,争论不休而近几年似乎已被淡忘了的新闻定义问题,又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

  给新闻下定义,说易也易,说难得难。

  说“易”,可以从现有的国内外提出的数量众多的新闻定义得到证明。先对这许多定义,给人感觉,好象谁都能给新闻下一个“定义”。

  说“难”,则可以从这么多的定义却又很难虫中找到几个让大家都认可的权威定义。一位美国学者就曾说过,给“新闻”下定义,比识别新闻要难得多。意思是说,要判断和识别什么是新闻并不难,而要给新闻下个确切的定义却非易事。笔者发现,国外有的专门研究新文学的著作,洋洋洒洒几十万字,却没有关于作为基本研究对象的“新闻”的定义,不知是作者的“疏忽”呢,还是“知难而退”,“有意回避”。

  人们对新闻定义的认识之所以众说纷纭,以笔者之见,关键在于对新闻定义对象物范畴的界定不明确,亦即对“新闻”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认识与理解不一致。

  现实生活中使用与流行的“新闻”一词,其含义很多,内容很不确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种是泛指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一切新闻事物、现象。这是一种对“新闻”的广义的理解。

  第二种是指与新闻传媒的传播活动相关联的事物、现象。这是一种对“新闻”的广义的理解。

  第三种是专指新闻媒体对新闻事实、实践的报道这种想象和行为本身。这是对“新闻”的一种狭义的理解。

  第四种是特指新闻媒体上所报道的那些属于消息类体裁的东西。这种“新闻”实际上指的就是消息。这是对“新闻”的一种最狭义的理解。

  现实生活中人们对“新闻”的这些认识和解释虽然还不是新闻的定义,但它们对确定新闻的定义却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实际上,很多新闻定义是人们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各种新闻事物、现象的认识和解释、总结与概括。

  我们从国内外较为流行的一些新闻定义中可以看到,其实这些定义中对新闻的概括和界定也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的。

  1.新闻是新近发生的,能引人兴味的事实。(美国:布莱尔)

  2.新闻者,最近时间内所发生,认识一切关系人生兴味,实益之事物现象也。(中国:邵飘萍)

  这两个新闻定义就是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新闻事物、现象作为新闻的解释和界定,它们属于广义的新闻定义。

  3.新闻是最近报道的事情。(美国:莫特)

  4.新闻是报道或评述最新的重要事实以影响舆论的特殊手段。(中国:甘惜分)

  这两个新闻定义是把与新闻传媒的传播活动相关联的事物、现象作为对新闻的解释和界定,它们属于次广义的新闻定义。

  5.新闻是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情的报道。(美国:约斯特)

  6.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中国:陆定一)

  这两个新闻定义是把“新闻”划定在新闻媒体报道新闻事实、实践这种现象和行为本身的范围内,它们属于狭义的新闻定义。

  至于前需述第四种情况中把新闻媒体上报道的消息称之为“新闻”的情况在国内和国外都有。我国《现代汉语词典》中对“新闻”一词的第一种解释就属此类: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报道的消息。

  上述介绍可以看出,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在不同的范围内认识新闻事物、现象,会对新闻作出不同的解释,产生不同的结论,从而形成广义和狭义几种不同的新闻定义。而无论哪种解释、哪种定义都可以作为我们认识新闻现象的一种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