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2007年第六次评议公报

 2007-12-28 13:33   北京网络媒体协会

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2007年第六次评议会现场

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2007年第六次评议公报

  2007年12月27日

  2007年12月27日下午,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召开本年度第六次会议,针对博客传播有害信息内容等情况进行了评议。网络新闻管理、公安、出版、电信等部门代表及网民代表共15人参会。

  评议会指出,2002年,博客的概念被引入中国并得到快速发展。博客发展进入普及化大众化阶段,各种博客形态应有尽有,博客作者已达4700万。数量巨大的博客原创内容使互联网传播内容更加庞杂,博客的媒体性质也更加凸现。从博客群体的主流看,大多数博客能够遵守相关法规和社会公德,对自己的言论进行较好地自律。但也必须看到,一些博客利用这一“自媒体”、“私媒体”的形态传播有害信息、故意制造事端、侵犯他人权益。这种状况若得不到有效地制止,势必危害博客整体的声誉,势必解构全社会正在努力建设的健康、文明、和谐的互联网传播环境。

  评议会指出,目前在博客传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传播淫秽信息

  在今年对网上色情淫秽信息进行专项打击行动后,网站直接发布色情淫秽内容的状况有所改观,但在博客中这类有害内容数量之多,形式之多,达到触目惊心的程度。不仅博客、博客圈有大量色情淫秽贴文贴图,更有甚者,直接利用博客进行卖淫招嫖活动。这已经成为博客传播中最严重的问题。

  二、发布虚假信息

  利用博客发布虚假信息,已成为当前互联网常见的弊病。个别博客有意编造谣言,少数博客以讹传讹,使虚假信息不胫而走,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

  三、故意制造事端

  以揭秘侵犯他人隐私,以谩骂进行人身攻击,是博客传播中最恶劣的表现之一。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破坏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败坏了社会风气。

  四、冒名开设博客

  由于匿名开设博客是目前的惯例,且注册开设随意简便,博客服务提供商对博客用户的真实身份难以确定,因此冒他人之名开设博客的情况屡屡发生。不少冒名者还更多假借名人之名开设博客,对他人姓名权、名誉权等造成严重侵犯。

  五、跟贴信息捣乱

  博客中的多种互动功能,本是利于其他博友或访问者能够留言或评论。但这一方便博主与博友沟通交流的渠道却也成为个别人在跟贴中进行人身攻击和谩骂、张贴广告信息、甚至链接色情淫秽网页的平台。这些行为轻则是对博主辛勤笔耕工作的干扰与破坏,重则是对博主的侮辱与伤害。

  评议会指出,造成上述情况屡屡发生的原因,一是少数博客作者疏于自律,缺乏社会责任感,甚至可以挑战社会信守和尊重的价值观道德观,肆意地展现假、恶、丑,把自己的博客看成是个人的“飞地”,可以无限“自由”;二是由于竞争激烈,博客服务提供商(BSP)出于流量、排名、盈利等压力,以“个人言论自行负责”为借口,对博客发表的内容往往疏于监管,更有甚者将低俗恶俗、哗众取宠的博客文章进行推荐,有意进行炒作。

  评议会认为,互联网博客与传统的个人日记不同,后者由于完全是个人写作、个人阅览的私密文章,而前者由于是要展示于互联网,供社会公共阅览,因此互联网的博客文章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必须符合社会大多数成员信守和尊重的价值观。

  评议会要求,博客作者应认识到互联网上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从而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做到不传播色情淫秽信息、不发布虚假信息、不传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北京的博客服务提供商(BSP)特别是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的成员单位,一定要以文明守法、诚信自律的原则提供平台服务。依据《北京网络媒体自律公约》的有关条款,从即日起进行自查自纠,在网页显著位置对博客用户发出提示,请他们及时清除自己博客中的有害信息内容,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对个别博客中的不文明与有害信息,依据相应服务协议,及时给予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