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2008年第四次评议公报

 2008-12-19 18:08   北京网络媒体协会

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2008年第四次评议会现场

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2008年第四次评议公报

  2008年12月19日

  2008年12月19日下午,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召开本年度第四次评议会议,对近年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互联网“人肉搜索”现象进行了评议。

  “人肉搜索”是指更多的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的信息的一种机制。广义的“人肉搜索”,是网友有问题希望得到解答,将问题在网上发布后,其他网友纷纷向其提供答案。狭义的“人肉搜索”特指网民自发参与对某一人物、事件的背景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查证并在网上公布的机制。

  近年来,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相互配合,使得通过“人肉搜索”寻求帮助,挖掘真相,成为一种越来越普遍的网上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

  必须看到,“人肉搜索”带来了一系列负面作用:一是突破法律底线,大肆侵犯他人名誉权和隐私权,并导致线下对当事人的骚扰、人身威胁,甚至殃及家人和亲属;二是突破道德底线,对当事人使用谩骂、污蔑等语言,成为网络暴力的主要表现形式;三是对未成年人的不当搜索,如去年底今年初对北京某小学生发起的搜索事件。这一切,由于在“人肉搜索”的集体名义下进行,似乎便具有了正义性和正当性,而掩盖了其危害性的另一面。在“人肉搜索”中,有相当一部分网民的言行,并非基于公平正义的道德理念,而是出于窥探他人隐私,或通过某一事件宣泄内心积蓄的压力和不满。

  评议会认为,“人肉搜索”由于其具有搜索主体的不确定性和搜索对象的随意性等显著特点,一旦被滥用,很容易产生误导公众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不良后果,经充分研讨,评议会达成以下共识:

  一、对违背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宗旨,突破道德底线、法律底线,实施网络暴力,侵犯他人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人肉搜索”行为给予公开谴责。

  二、“人肉搜索”不应超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无论是提供这一服务的网站,还是参与其中的网民,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

  三、网站应加强对赏金猎人、跟帖邀功者以及信息数据管理者的管理,制定相应制度、规则,保护公民隐私权,积极引导在搜索过程中使用文明语言。

  四、网民应文明上网,避免不负责任地恶意揣测他人、对当事人妄加道德审判,更不能侵犯他人隐私,践踏他人尊严,侮辱他人人格甚至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网民应加强对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政府管理部门应采取措施,督促、指导网站提高责任意识,倡导文明、理性的网上言论,净化网络环境。

  六、建议立法机关在立法方面加强工作力度,规范个人数据收集者和持有者的行为,明确个人隐私的定义、界定范围和标准,最大限度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