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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媒体足球精英赛规程

 2017-07-25 17:39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7年8月-9月

  地点:北京体育大学

二、参赛资格

  (一)参赛球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非本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参赛。所有报名参赛球员须经赛事组委会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赛。

  (二)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参赛球员人数不少于18人,不多于30人。

  (三)所有参赛球员信息将在组委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各单位如对参赛球员资格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由各队球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向组委会进行举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举报。若要举报,举报单位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谁举报谁举证。组委会可要求被举报单位提供参赛球员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球员为该单位正式员工的有关材料,则取消该球员参赛资格。

  (四)球员资格公示开始后,各球队参赛人数只能减少不能调整或更改。不论出于何种原因,被取消参赛资格的球员不能由新人顶替。如果球队由于被取消人数过多而导致剩余球员不足7人,整队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五)组委会统一制作“中国网络媒体足球精英赛参赛证”。每场比赛前球员须主动出示参赛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裁判员进行人员资格审查。

  (六)本赛事不收取报名费。赛事须缴纳比赛纪律保证金10000元,若比赛中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保证金在赛事结束后全部退还。若比赛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扣罚标准参照《中国网络媒体足球精英赛处罚办法》。参赛单位若出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其比赛资格,以公函形式对参赛单位进行处罚通知,并在官方网站进行通报批评,扣罚全部比赛纪律保证金。

三、保险

  (一)各参赛单位比赛的风险应当由其自己承担,通过适当的保险合同进行覆盖。

  (二)参赛单位自行负责其队伍在赛事中包括球员、领队和教练员在内的保险问题(包括意外门急诊、住院等或由比赛引发的其他相关问题)。且参赛单位必须使主办单位及中国网络媒体足球精英赛组委会免遭此类起诉。

  (三)所有参赛单位需提供参赛球员身体健康及意外伤害保险证明,确保所有参赛球员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足球比赛运动的要求,如果在比赛中发生意外,由参赛单位自行担负保险理赔及相关责任。

四、竞赛规则与规定

  (一)本届比赛为11人制比赛,参赛队伍为35支,分为甲、乙两组。

  (二)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甲、乙各组采用单循环比赛,甲组各小组前两名出线进入第二阶段,乙组5个小组第一名球队直接进入第二阶段,5个小组中第二名球队通过抽签方式确定3支球队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甲组采用交叉淘汰,直至决出最后的冠军、亚军、季军,乙组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对阵,之后采用交叉淘汰,直至决出最后的冠军、亚军、季军。

  (三)甲组16支队伍由上届甲组前12名及乙组前4名晋级队伍组成,如果甲组前12名及乙组前4名晋级队伍中有不参加本届比赛的,则从乙组第5名依次类推。上届比赛甲组成绩排名前四名为种子队,16支队伍通过抽签分为四组,每组4支队伍。

  (四)乙组19支队伍由上届甲组降级球队、乙组未升级球队及今年新邀请参赛球队组成。乙组不设种子队,通过抽签分为五组。

  (五)乙组排名前四名的球队将在下一年比赛时进入甲组参赛,甲组排名后四名的球队(小组赛阶段各组最后一名)将在下一年比赛时进入乙组参赛。

  (六)参照中国足协审定的国际足联《足球竞赛规则》。

   根据本系统比赛的特点,不准任何形式铲球:

   1、合理倒地铲球视为危险动作,判间接任意球;

   2、倒地铲人、铲拌,应判直接任意球。

  (七)每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分为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八)比赛开始前30分钟,各队将主教练签名的上场队员名单和替补队员名单交裁判员,不提交替补队员名单,将视为无替补队员;上场比赛球员需携带参赛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比赛检录期间裁判组将对上场球员进行逐一核对,如未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发现队员本人与参赛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照片不符,将禁止该名队员上场比赛,并对此进行记录上报组委会,组委会将根据上报情况对问题球员所在队伍进行相对应条款处罚。

  (九)每场比赛允许替换人数7名,但队员一经替换下,不得在该场比赛中重新上场。

  (十)所有参赛队必须准备颜色不同的两套比赛服(包括守门员服装),守门员服装必须区别于双方队员服装颜色。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对穿着号坎、现场贴号、无号、重号者禁止上场比赛。报名时不允许出现0号。

  (十一)比赛时穿胶钉足球鞋,禁止穿金属钉、尼龙钉足球鞋。上场队员必须佩带护腿板,不符合规定者不准其参加比赛。

  (十二)队员上场比赛比须佩带专业运动护目镜或隐形眼镜参加比赛,若违反规定,发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十三)各队队长必须佩戴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队长袖标上场参赛。

  (十四)比赛使用5号球。

五、比赛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

  (一)小组赛阶段,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二)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确定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之间小组赛净胜球、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5、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四)淘汰赛阶段必须决出胜负。

  1、除冠亚军决赛外,淘汰赛阶段其余场次如80分钟内比赛战平,则采用直接互罚点球方式决出胜负。

  2、如果冠亚军决赛在80分钟内比赛仍为平局,则进行20分钟加时赛。加时赛在80分钟比赛结束后3分钟之后开始,分为上下半场,每半场各10分钟。上下两个半场之间没有间歇。加时赛采用金球制胜;加时赛如仍为平局,则采用直接互罚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

六、竞赛礼仪

  (一)比赛入场仪式:按照中国网络媒体足球精英赛比赛入场式程序执行。

  (二)比赛结束礼仪:比赛结束后,除执行常规握手程序外,双方球员须在中场列队向对方替补席、本方球迷行礼致谢。赛后的具体程序为:与裁判员、对方球员的中圈握手礼,向替补席的致谢礼,向本方球迷的致谢礼。

七、纪律委员会

  纪律委员会将执行《中国网络媒体足球精英赛处罚办法》,对中国网络媒体足球精英赛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八、奖励

  (一)甲、乙组前三名的球队分别获得冠军、亚军、季军奖杯1座、奖牌35枚

  (二)评选最佳奖项:最佳宣传奖、最佳组织奖、最佳拉拉队奖等

九、裁判员由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仲裁委员会

  对中国网络媒体足球精英赛中的申诉或投诉进行仲裁。

十一、未尽事宜

  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网络媒体足球精英赛组委会,未尽事宜由组委会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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